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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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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依据 | 《青海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实施细则》(试行) |
联系电话 | 0977-8271128 |
办理地址 | 冷湖镇兴湖街9号 |
申请条件 | (一)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,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; (二)实行专卖店或专柜、专人销售,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;专柜销售时,专柜应当相对独立,采用封闭式开启,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距离,保证安全通道畅通;不得在超市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专柜。 采取多种措施,支持并推广专卖店销售形式。 (三)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零售经营场所应不小于10平方米,其周边最小50米范围内不宜再设置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;设置烟花爆竹专卖店的零售经营场所应不小于20平方米,其周边500米范围内不宜再设置其它烟花爆竹专卖店或零售经营网点;应根据《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》(GB50161-2009)的相关规定与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产、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; (四)烟花爆竹专卖店或零售网点的零售经营场所应配备规定的消防器材,并张贴明显安全警示标志; (五)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,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; (六)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; |
办理材料 | 1、《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》申请表; 2、零售点周围安全条件说明; 3、与省内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协议书。 |
办理部门 | 冷湖行委安监局 |
办理时间 | 每周一至周五 |
办理时限 | 发证机关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|
在线办理
名称 |
描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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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例 |
说明 |
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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